为做好《永兴县教育基金会关于2019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工作的通知》,帮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大学新生顺利入学,实现梦想,现就我校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新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通知:
一、资助对象及人数
凡参加2019年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,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,且赴院校就读的贫困大学生新生。
二、资助条件
1.“建档立卡”和低保户贫困家庭大学新生。
2.孤儿和单亲家庭贫困大学新生。
3.因天灾人祸,重大疾病,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。
4.下岗职工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和残疾人大学新生(由学校直接向县总工会、县残联申报)。
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大学新生可以申请资助。
三、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
凡申请并批准受助的学生一次性给予资助,省、市3000-5000元/人,县3000元/人,资助总人数为126人。
四、资助程序
1.凡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,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如实填写县教育基金会印制的《永兴县2019年“爱心助学”活动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),经学生所在村(社区)签署意见后,交学校团委(办公楼三楼)。
2.学校初步审查核实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,并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签署意见,集中向县教育基金会申报。
3.资助金采用集中和分散的方式发放到学生手中。①8月底县教育基金会召开资助金发放大会,集中发放资助金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;②不能参加大会的贫困大学新生由学校代基金会发放。
4.推荐到省市教育基金会的受助对象由基金会依据实际情况甄选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年级组要高度重视,加强宣传。把资助信息及时传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,做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人人皆知。班主任按实际情况组织学生提出资助申报,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《申请表》。
2.学生申报材料。
(1)申请表原件(村(社区)签字盖章);
(2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(3)本人和户主户口簿复印件;
(4)精准扶贫手册复印件(封面和贫困户信息卡)、低保证复印件、父母或者本人残疾证复印件、下岗证复印件、村(社区)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原件等材料(上交其中一项即可);
(5)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(录取通知书到时及时补交);
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摆放,要求于7月25日到7月27日上交学校团委,7月28日起,学校不再接受申报。
3.申请表可以到学校网站下载自行打印,学生填写申请时,不得改变申请表格式,填写内容必须真实,联系方式必须正确,且能够联系到学生本人。所有材料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用模糊概念和语言表述家庭困难,联系不到的,或者无法确认的,将视为不具备受助条件,或作自动放弃资助处置,并将收回资助名额。
4.凡已领取2019年资助金的大学新生,学校将跟踪核实就读去向,凡未去录取院校就读的,学校收回其领取的资助金,退交县教育基金会。
永兴县第一中学
2019年7月3日
附件一:
郴州市永兴县2019年“爱心助学”活动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申请表
一、资助对象及人数
凡参加2019年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,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,且赴院校就读的贫困大学生新生。
二、资助条件
1.“建档立卡”和低保户贫困家庭大学新生。
2.孤儿和单亲家庭贫困大学新生。
3.因天灾人祸,重大疾病,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。
4.下岗职工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和残疾人大学新生(由学校直接向县总工会、县残联申报)。
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大学新生可以申请资助。
三、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
凡申请并批准受助的学生一次性给予资助,省、市3000-5000元/人,县3000元/人,资助总人数为126人。
四、资助程序
1.凡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,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如实填写县教育基金会印制的《永兴县2019年“爱心助学”活动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),经学生所在村(社区)签署意见后,交学校团委(办公楼三楼)。
2.学校初步审查核实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,并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签署意见,集中向县教育基金会申报。
3.资助金采用集中和分散的方式发放到学生手中。①8月底县教育基金会召开资助金发放大会,集中发放资助金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;②不能参加大会的贫困大学新生由学校代基金会发放。
4.推荐到省市教育基金会的受助对象由基金会依据实际情况甄选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年级组要高度重视,加强宣传。把资助信息及时传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,做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人人皆知。班主任按实际情况组织学生提出资助申报,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《申请表》。
2.学生申报材料。
(1)申请表原件(村(社区)签字盖章);
(2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(3)本人和户主户口簿复印件;
(4)精准扶贫手册复印件(封面和贫困户信息卡)、低保证复印件、父母或者本人残疾证复印件、下岗证复印件、村(社区)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原件等材料(上交其中一项即可);
(5)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(录取通知书到时及时补交);
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并按顺序摆放,要求于7月25日到7月27日上交学校团委,7月28日起,学校不再接受申报。
3.申请表可以到学校网站下载自行打印,学生填写申请时,不得改变申请表格式,填写内容必须真实,联系方式必须正确,且能够联系到学生本人。所有材料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用模糊概念和语言表述家庭困难,联系不到的,或者无法确认的,将视为不具备受助条件,或作自动放弃资助处置,并将收回资助名额。
4.凡已领取2019年资助金的大学新生,学校将跟踪核实就读去向,凡未去录取院校就读的,学校收回其领取的资助金,退交县教育基金会。
永兴县第一中学
2019年7月3日
附件一:
郴州市永兴县2019年“爱心助学”活动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申请表
姓 名 | 性别 | 年龄 | 民族 | 是否建档立卡 | ||||||||
是否单亲家庭 | 是独生子女 还是纯二女户 |
是否烈士子女 | 是否孤儿 | |
是否低 保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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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寸照片 | |||||
家庭住址 | 联系 电话 |
手机: | ||||||||||
身份证号 | QQ: | |||||||||||
所在或毕业学校 (年级) |
今年高 考分数 |
理: | 高考录取学校 | |||||||||
文: | ||||||||||||
当年是否受爱心 单位(个人)资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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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详情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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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 困难 具体 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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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承诺 | 我领取资助金后一定就读录取的院校,否则自觉退回资助金。 签名: | |||||||||||
村(组) 或社区 意 见 |
(盖 章) 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所在学校意见 (含公示意见) |
(盖 章) 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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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教育 基金会 意见 |
(盖 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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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州市教育基金会审批意见 | (盖 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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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 | ||||||||||||
附件二:
郴州市永兴县2019年“爱心助学”活动资助家庭贫困学生汇总表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毕业学校及班级 | 高考分数 | 录取院校 | 家庭住址 |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| 联系方式 | 金额 (元) |
领款人 签 名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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