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“清廉大厅”建设接受群众监督的通告

为加快推进清廉政务服务大厅(以下简称“清廉大厅”)建设,规范窗口服务行为,提升窗口服务效能,现就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“清廉大厅”建设接受群众监督相关工作通告如下。

一、受理范围

(一)工作作风方面

1.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、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。

2.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、工作效率低、业务不精、推诿扯皮、态度生硬、服务不优、慵懒散拖等问题。

3.窗口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等有关规定不力,让企业群众多头跑、重复跑等问题。

4.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虚进、假进政务服务大厅窗口,搞“两头受理”“体外循环”“隐性审批”,致使办事效率低下、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。

(二)违纪违法方面

1.窗口工作人员违规增设行政审批事项、增加受理条件和办理环节、要求开具“奇葩证明”等违规问题。

2.窗口工作人员“吃拿卡要”和“提篮子”“打牌子”“拉款子”以及勾结黑中介,设置“门槛”、暗箱操作、利益输送、权力寻租,或帮助有利益关联的中介机构或人员违规操作、进行有偿代理等“窗口腐败”问题。

二、投诉举报方式

(一)现场评价

群众或企业在业务办理完成后,可主动通过服务窗口的“好差评”评价系统或扫码对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。

(二)窗口投诉举报

办事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以上述问题,可通过政务大厅一楼“办不成事”窗口反映或将投诉举报信投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意见箱进行投诉举报。

(三)电话投诉举报

办事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以上问题,可通过举报电话0735-5535062或邮箱yxzwgov@163.com

三、其他事项

1.投诉人在投诉举报时要做到对象明确,投诉举报内容需遵循法律法规,真实、客观、描述清晰。

2.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投诉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,并在接到投诉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(单位)反馈调查处理情况,如不予受理的将说明原因。

3.投诉人投诉举报时应具实名并留联系方式,以便投诉举报受理人员与投诉人联系、反馈有关情况。

特此通告。

 

 

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

2022年2月23日